​​香港鐘錶聯展 / Hong Kong Watch Guild Show

進場及參觀人仕守則


所有進場及參觀人仕 (以下簡稱“人仕”) 需按香港鐘錶拍賣有限公司 (以下簡稱“本會”) 訂立香港鐘錶聯展 (以下簡稱“聯展”) 時間進入會場,如有任何異議,需按本會最終決定。


  1. 所有人仕不能在場內胡亂喧嘩、打鬥或作出不雅行為,如有任何危及本會及其他人之事情,本會職員或保安人員有權要求離開會場,或報警處理求助。

  2. 聯展期間,本會在會場提供適當保安措施,唯會場內任何身體傷亡及財物損失,本會概不負責,如有需要,可自行購買保險。

  3. 所有人仕不得直接或間接與本會活動競爭。未經本會同意,所有人仕不得在會場內私自出售產品,本會職員或保安人員有權要求該人仕離開會場,或拒絕往後進場。

  4. 如任何人仕與參展商在交易過程有任何爭議,請於不影響會場運作情況下處理,如買賣雙方未能解決,本會將作出適當調停。本會亦有權邀請該人仕及參展商暫時離開會場處理爭議。









Form : HKWAGR

租賃展櫃規則及章程


​此規則及章程適用於香港鐘錶拍賣有限公司 (以下簡稱為”本會”) 及租賃展櫃一方 (以下簡稱為”參展商”),參展商必須成為本會會員,詳情請參閱會員規則及權利 (Form : HKWAMR),展櫃申請須經本會批核方能生效。


  1. 未經本會同意,參展商不得轉租、出售、借出、或分租整個或部份展櫃與任何人。

  2. 參展商不得將任何本會提供之展覧設備搬離會場。

  3. 每個展櫃最多可申請二張記名工作証 (兩個展柜則可最多申請四張工作証,如此推),工作証不可借予第三者使用,如發現任何違規申請或使用,該會員之會籍將被取消。參展商及其工作人員必須佩戴會員証及工作証,否則可能遭本會職員或保安人員禁止進場。

  4. 鐘錶聯展期間,會場內任何財物損失,本會概不負責,參展商須自行購買保險。

  5. 參展商需對其出售之產品負責,如有任何追究責任,本會概不負責或有權取消其參展資格。

  6. 參展商須於是次聯展當日繳交下一期租金作預留攤位用途,否則本會不能保証預留展櫃。

  7. 如參展商未能如期參展,需於兩星期前通知本會,已繳租金將撥作下一期鐘錶聯展使用。

  8. 如參展商未能於兩星期前通知本會臨時取消參展櫃位,已繳租金,概不發還。


Form : HKWARR

會員規則及權利


此規則及權利適用於香港鐘錶拍賣有限公司 (以下簡稱為“本會”) 及已獲本會批核成為會員 (以下簡稱為“會員”)。會員必須為鐘錶相關業務的人仕。


  1. 所有會員需閱讀及遵守進場及參觀人仕守則 (Form : HKWAGR)。

  2. 每位會員均獲發附有相片之會員証,凡以會員身份參與香港鐘錶聯展者,必須佩戴及出示會員証,以供本會職員或保安人員查閱,否則可能會被禁止進場,或只可於非會員時段進場。會員若未能出示會員証,必須即時補領及承擔行政費用,方能以會員身份進場。

  3. 會員証不可借予第三者使用,如發現任何違規使用,該會員籍將被取消。

  4. 會員必須要以合乎商業道德的手法進行交易,一經本會判斷違反,本會有權取消其會藉,已繳費用,概不發還。

  5. 若會員自行退會,已繳費用,概不發還。











Form : HKWAMR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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